第一條 蒐集機關與適用範圍Art. 1 Collector and scope
本政策之個人資料蒐集者為下列非公務機關:
| 品牌Brand | Shanke 拍貼機(Shanke Photo Booth) |
| 營運主體Operator | 多哥科技工作室(獨資商號sole proprietorship) |
| 統一編號Tax ID | 00688840 |
| 登記機關Registry | 臺北市商業處,核准設立日期 民國 115 年 6 月 29 日, registered 民國 115 年 6 月 29 日 |
| 營業所地址Address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300 號 5 樓 |
| 客服信箱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客服電話Phone | 0958-663-504 |
| 受理時間Intake | 電子郵件與 LINE 全年受理,2 個工作日內回覆Email and LINE accepted year-round; reply within 2 business days |
| 官方網站Website | https://shankephoto.com/ |
| 所屬單位Parent | do-go-tech.com |
適用範圍包括:使用設置於合作場域之 Shanke 拍貼機機台;瀏覽 shankephoto.com;以及透過本網站表單或電子郵件與本商號洽詢。不適用於合作店家或第三方自行提供之服務及其獨立之資料處理行為。
第二條 蒐集之目的Art. 2 Purposes
- 提供本服務:完成拍攝、風格處理與列印,並於異常時重印。
- 設備維運:監看設備狀態與耗材水位、故障排查。
- 客服與爭議處理:查證退費申請,比對交易與列印紀錄。
- 用量統計:以彙總或去識別化形式統計列印數與時段分布。
- 合作洽詢聯繫:回覆洽詢、進行場域評估與後續聯繫。
本商號不將個人資料或影像販售、出租或提供第三方作行銷之用。
第三條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Art. 3 Categories
| 機台使用者 | 拍攝之影像(照片檔案);機台使用紀錄(消費時間、機台識別、方案與張數、付款結果代碼)。不蒐集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或聯絡資料,亦無須註冊帳號。 |
| 合作洽詢者 | 洽詢者主動提供之姓名、電話、電子郵件、LINE ID、店家名稱與所在區域、需求說明。 |
| 網站訪客 | 代管服務於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之連線紀錄,例如 IP 位址、瀏覽器種類、造訪時間與頁面。本站未安裝廣告追蹤程式,未建立跨站行為剖析。 |
本商號不蒐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所定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人資料。
第四條 影像之 AI 處理與 72 小時留存上限Art. 4 AI processing and the 72-hour ceiling
此為本服務最重要之資料處理事項,單獨說明:
- AI 風格處理:為產生所選風格,影像會傳送至第三方 AI 影像處理服務商之 API 進行運算。
- 不用於模型訓練:依該服務商之 API 使用條款,經 API 傳輸之內容不用於訓練其模型。本商號亦不另行提供影像供任何第三方訓練模型。
- 留存期間:影像於本商號資料庫最長留存 72 小時,逾期由系統自動刪除,不另行備份保留。
- 留存目的:前項留存僅為將來提供「線上下載已拍攝照片」功能之用。該功能目前尚未開放,屬保留未來提供之項目。
- 行銷使用:非經當事人個別、明確同意,不將影像用於行銷、社群宣傳、公開展示或作品集。
- 店家無存取權:合作店家無法透過機台或後台瀏覽、下載使用者影像。
第五條 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Art. 5 Period, region, recipients, means
- 期間:影像依第四條之 72 小時上限;交易與維運紀錄於營運必要及稅捐、會計法令所定保存期間內留存;洽詢資料於合作評估及必要聯繫期間內留存。
- 地區:中華民國(臺灣)境內,以及本商號所使用雲端服務及第三方 AI 服務之伺服器所在地。使用國際雲端服務時,資料可能經由境外節點傳輸與處理。
- 對象:本商號內部經授權之人員;為維運所必要之雲端服務、網路服務及 AI 影像處理服務提供者;依法令要求時之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 方式:以電子檔案、資料庫及必要之書面形式,於前開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第六條 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Art. 6 Your rights
當事人得就本商號保有之個人資料行使前開權利。本商號不以任何條款要求當事人拋棄或限制該等權利。
- 行使方式:寄 [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Shanke 拍貼機事宜」)或電 0958-663-504。
- 應提供資訊:為確認身分並定位資料,請提供消費日期與大約時間、機台所在店家,以及可聯絡之方式。
- 處理期限:自受理之次日起 2 個工作日內回覆,必要時得延長並敘明理由。
第七條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影響Art. 7 Effect of not providing data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6 款告知:機台使用不需提供任何個人資料即可完成。合作洽詢者如不提供聯絡方式,本商號將無從回覆洽詢或進行場域評估,除此之外不生其他不利影響。
第八條 洽詢管道Art. 8 Enquiry channel
第九條 資料安全Art. 9 Security
- 本網站全程以 HTTPS 加密傳輸。
- 機台與後台採帳號權限控管,僅經授權人員得存取維運資料。
- 影像採期限管理與自動刪除機制,以降低留存風險。
- 本商號採行合理之技術與組織措施,惟無法保證網際網路傳輸絕對安全。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本商號應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
第十條 Cookie 與追蹤技術Art. 10 Cookies
- 本網站為靜態頁面,不使用行銷或廣告追蹤 Cookie,不投放再行銷廣告。
- 不使用瀏覽器本機儲存(localStorage、sessionStorage)留存個人資料;語言選擇僅以網址參數
?lang=en傳遞。 - 代管服務得為資安防護與流量統計之目的設置必要性 Cookie 或產生連線紀錄。
- 訪客得透過瀏覽器設定拒絕 Cookie,此不影響本網站主要內容之瀏覽。
第十一條 第三方服務Art. 11 Third parties
- 網站代管與 CDN:Cloudflare(Cloudflare Pages)。
- 網頁字型:Google Fonts。
- AI 影像處理:第三方 AI 影像處理服務商,依其 API 條款不以傳輸內容訓練模型。
- 客服管道:LINE(於訪客主動加入時適用)。
前開服務提供者各自之隱私政策獨立適用。
第十二條 未成年人Art. 12 Minors
本服務非以未滿 18 歲者為主要對象。建議未成年人於家長或監護人知情並陪同下使用機台。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之個人資料被不當蒐集者,得依第六條管道請求刪除。
第十三條 政策之修訂Art. 13 Amendments
本政策得因法令變動或服務調整而修訂,修訂後公告於本頁並更新修訂日期。涉及蒐集目的、類別或利用方式之重大變更者,本商號應以合理方式加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