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
服務條款
最後修訂: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28 日
1. 總則
1.1本條款規範消費者、合作店家與多哥科技工作室 Dogo Tech STUDIO(統一編號 00688840,以下稱「本工作室」)就本工作室以「閃格 Shanke」名義提供之自助相片列印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權利義務。
1.2本服務之機台設置於合作店家,實際據點以本工作室公告者為準;本工作室得依營運需要調整據點、服務內容及功能。
1.3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同意本條款及「價格與消費者權益」、「退款與取消」、「隱私權政策」之內容。
1.4本條款及前項各文件,於本網站及機台頁面公開陳列,消費者得於使用本服務前隨時閱覽。
2. 契約之成立與解釋
2.1本條款如有疑義,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2.2機台頁面所呈現之服務名稱、金額、內容及規格,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2.3交易雙方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之方法。
2.4本工作室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其內容詳見「隱私權政策」。
2.5本工作室就與消費者交易之電腦系統,維持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2.6消費申訴之受理方式及處理時效,依「價格與消費者權益」之規定辦理。
3. 消費者義務
3.1消費者應依機台指示操作,不得破壞、拆解、塗改機台,或以不正當方式干擾本服務之運作。
3.2消費者上傳之照片內容應合法,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權、肖像權、隱私或其他權利,亦不得為兒童及少年不宜、猥褻、暴力、歧視或其他違法之內容。
3.3使用 AI 生成功能所產出之圖像,其使用及散布之責任由使用者自負;因違法或侵權使用而生爭議者,本工作室不負賠償責任,亦不受理退費。
3.4未滿十八歲之消費者使用本服務,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3.5本工作室發現有上傳兒童及少年不宜內容之情形,得停止提供服務,並依相關法令處理。
3.6違反本條各項義務者,本工作室得拒絕提供服務;因此致本工作室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該消費者應負賠償責任。
4. 合作店家義務
4.1合作店家應提供穩定之網路、正常電源及適當之放置檯面,並維持機台周邊環境之基本整潔。
4.2合作店家為機台之保管人,就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毀損、滅失負責;正常使用所生之自然耗損,不在此限。
4.3未經本工作室書面同意,合作店家不得擅自搬遷、轉租、轉讓、拆解、改裝,或對機台軟硬體進行逆向工程。
4.4合作條件、回饋方式及撤除方式,另以雙方簽署之合作契約約定;本條款與合作契約牴觸者,以合作契約為準。
5. 智慧財產權與商標
5.1閃格 Shanke、Shanke 商標、機台外觀、軟體、網站與操作介面設計、相框樣式及相關素材,其權利均屬本工作室所有。
5.2instax™ 為富士軟片株式會社(FUJIFILM Corporation)之商標。閃格 Shanke 為多哥科技工作室獨立營運之服務,與富士軟片株式會社無授權或合作關係。本網站提及該商標,僅為說明所使用之底片規格。
5.3消費者上傳之照片,其權利屬該照片權利人所有;未經明示同意,本工作室不會將消費者照片用於行銷或公開展示。
5.4未經本工作室書面同意,不得重製、改作、散布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本服務之素材及介面設計。
6. 責任範圍
6.1本工作室就可歸責於本工作室之事由致消費者受有損害者,依法負賠償責任。
6.2就財產上之損害,除本工作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外,賠償範圍以消費者所受之直接損害為限,不包括間接損害、可得預期之利益或營業損失。
6.3前項限制,不適用於人身傷害,亦不影響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法律強制規定所得主張之權利。
6.4因不可抗力、電信或網路中斷、金流服務商系統異常、店家停電或歇業等不可歸責於本工作室之事由,致本服務暫停或延遲者,本工作室不負賠償責任;但仍應協助處理已扣款而未出片之退款。
7. 條款修訂
7.1本工作室修訂本條款時,應於本網站公告修訂內容及生效日期。涉及消費者權益之重大變更,並應於生效日七日前於本網站及機台頁面公告。
7.2各次交易之權利義務,依該次交易當時有效之條款認定;條款之修訂,不影響已完成之交易。
8. 準據法與管轄
8.1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8.2因本條款所生之消費爭議,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向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起訴,或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之管轄法院起訴。
8.3本工作室對消費者起訴時,以消費者之住所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9. 其他
9.1本條款之部分條款經認定為無效或不得執行者,不影響其餘條款之效力。
9.2本工作室未行使或遲延行使本條款所定之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之拋棄。
10. 聯絡我們
1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10.2電話:0958-663-504
10.3LINE:多哥科技工作室官方帳號 @955knuhx
10.4營運主體:多哥科技工作室 Dogo Tech STUDIO(統一編號 00688840)